民族学(民族建筑方向)
一、培养目标
1.了解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知识,具有民族学学科的一般理论和实践基础;
2.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;
3.了解国内外民族学理论和基本发展状况,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,基本掌握民族学田野工作技术,能够初步运用民族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;
4.能够从事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的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、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;
5.能够从事与民族(民俗)文化相关的国际国内企业策划与文化产品推介
二、研究方向
主要以贵州世居的苗族、侗族、布依族、彝族、水族和安顺屯堡群族等典型族群的传统建筑为研究对象,研究贵州民族地域建筑传统技艺、历史与文化、保护与更新。围绕其传统建筑技艺及物质空间形态问题,同时结合人文、艺术、历史知识基础融合开展研究。针对传统聚落与建筑在保护策略思路、保护导则、保护的关键技术等方面,对贵州民族地域建筑的发展历史、演变规律、文化特征、保护与更新等方面开展研究,为促进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。
三、学习年限
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,最长不超过6年;总学分≤38,其中课程学习学分不少于32学分。
四、培养方式
1.本专业采取专业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和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,贯彻理论联系实际,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,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方法,在专业理论知识教学的基础上,加强对学生进行田野调查技能的训练。
2.教学内容要及时反映国内外本专业的最新动态和相关成果。加强教学方法的改革,注重实效,重点放在提高研究生的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。
3.指导学生参加本学科科研课题的调查研究和科研论文写作。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主动性、自觉性和创造性,努力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、综合能力、自学能力、动手能力、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和写作能力。鼓励学生积极撰写专题论文,并向有关的专业刊物投稿,发表研究成果。
4.关于实践教学和学术活动。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实践、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和内容。其中教学实践不得少于20学时,科研实践活动不得少于3次,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少于3次。
资源与环境(地质工程方向)
一、 培养目标
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14年获批,2015年开始招生,现有在校学生119人,共培养学生230人。2018年顺利通过硕士点合格评估。2019年调整专业名称为资源与环境,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重组。2022年学位点分为环境工程和地质工程专业领域,培养学院为生态环境工程学院(环境工程085701)与建筑工程学院(地质工程085703)。
地质工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: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需要,能够从事工程地质勘察、岩土体稳定性及工程治理、地理信息系统与地质灾害防治、地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的应用型、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。毕业生应掌握地质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了解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前沿领域,掌握地质工程领域常规实验及技术分析方法,能够在岩土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单位、科研院校等单位从事科研、设计和技术管理、教学或其他工程技术工作。
二、研究方向
1.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研究
自然或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成因机理、早期识别、风险评价、监测预警、应急处置与综合防控;边坡工程失稳机理、监测预警、防治措施及施工风险评估;人类活动与地质灾害或地质环境问题的互馈作用机制、链生效应及风险防控;自然或人类活动诱发荒漠化、石漠化、水土流失等环境地质问题的形成机理及其生态修复技术研究。
2.地震及地质灾害作用下工程结构防灾减灾研究
研究山区地质灾害与工程结构的相互作用;揭示地震及地质灾害作用下工程结构的损伤破坏机理;开展地震及地质灾害作用下工程结构的易损性分析;研究多灾害耦合作用下工程结构的全寿命周期性能演变规律;研究深度学习与数字化技术在工程结构灾变分析中的应用;揭示水(气)-土(岩)-结构耦合作用机制,研究水-土(岩)-结构(桩基础、锚杆锚索等)界面力学行为,开展基础设施长期服役性能评价及安全评估,研究基础设施破坏演化机理、灾害防控及预警等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。
3.新型工程材料研发及其在地质工程中的应用研究
开展固体废弃物和新型建筑材料的静动态力学性能、物理性能等实验研究,分析材料的微细观损伤破坏过程、破坏特征及效应机理,研究复杂环境作用下工程材料的破坏预测、控制和治理等理论。研发环保型性复合材料,开展废弃物替代率、配合比、制备工艺等关键技术的研究,应用现代复合材料增韧增强技术制备高性能工程材料。将材料科学与工程技术的新理论、新工艺、新方法与区域城镇化建设相结合,以满足地质工程、矿山工程等对新型材料的功能需求。
三、培养年限
本专业招生类别为全日制工程硕士,学生培养年限为3年,学生修完规定学分、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环节;学生也可申请延期毕业,最长不得超过6年。
四、培养方式
采用“四段式”培养方式,即课程学习+实践教学+职业培训+学位论文。
1.课程学习。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安排在第一学年进行,其中公共学位课程(7学分)、专业学位课程(7学分)和专业选修课(需修满10学分)。总学分≥32,其中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14学分,非学位课程(包括专业选修课程、实践教学和职业培训)不少于18学分。
2.实践教学。为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,本专业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设置了多样化类型的实践方式,其中部分实践环节设置了柔性学分折算制度,对于必修实践环节必须获得柔性学分中的最低学分。实践教学主要包括:科研实训;校外实践;学术活动。
3.职业培训。在培养期间必须参与相关的职业培训,并取得1个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,方可毕业。同时,获得这些证书可以折算为相应的学分。